本書選材角度新穎。書中內容來源于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并從中提煉出了人民法院的審判觀點。 本書最大限度地覆蓋了社會生活中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整理歸納為九篇,共600個問題,每個問題都給予了權威、可靠的解答。具體內容包括:借貸合同篇、證據篇、保證篇、利息篇、訴訟時效篇、夫妻共同債務篇、執行篇、涉刑篇、綜合篇。 本書能夠為有民間借貸糾紛方面法律援助需要的讀者...
本書選材角度新穎。書中內容來源于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并從中提煉出了人民法院的審判觀點。 本書最大限度地覆蓋了社會生活中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整理歸納為九篇,共600個問題,每個問題都給予了權威、可靠的解答。具體內容包括:借貸合同篇、證據篇、保證篇、利息篇、訴訟時效篇、夫妻共同債務篇、執行篇、涉刑篇、綜合篇。 本書能夠為有民間借貸糾紛方面法律援助需要的讀者答疑解惑,并盡快找到利用法律解決問題的途徑。
幾乎作為律師的每一天,我都會遇到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雖然他們主訴的金額不等,原因各異,但大致情況都是因為當事人缺乏必要的有關民間借貸的法律知識而造成的糾紛。 舉個例子:2017年3月1日,張某從王先生處借款7000萬元,借款期限6個月,以北京某別墅區三棟別墅作抵押,借款抵押的別墅分別登記在李某、謝某、丁某名下。抵押合同上有李某、謝某同意以其名下房產為張某借款抵押字樣,但是沒有李某、謝某的簽字蓋章;以上三棟別墅的產權證都放到王先生處保存。借款到期后,債務人張某消失,王先生欲實現抵押權。王先生焦急地問我,他的抵押權能否實現?我告訴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四)擔保的范圍。第一百八十七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前兩棟別墅抵押,沒有產權人表示同意的簽名蓋章,抵押合同不成立;第三棟別墅抵押,張某用他人名下的房產做抵押,未經產權人同意,抵押合同不成立;涉案三棟別墅均未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未設立。因此,王先生的抵押權無法實現。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情,這位王先生也是我遇到的眾多當事人之一。這件事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對王先生深表同情。如果在借款之前向律師咨詢,可能就不會造成財產損失。 我一直提倡“上醫治未病”,用法律助力民間借貸穩健運行,避免出現糾紛,避免造成經濟損失,是我的愿望,也是廣大當事人的愿望。 相信《民間借貸糾紛600問》的出版能夠幫助更多的讀者朋友避免出現民間借貸糾紛。 限于本人學識,不足之處在所難免,懇請讀者及法律界同仁海涵、指正。 編著者 2018年7月于北京
借款合同篇 001 證據篇 017 保證篇 033 利息篇 087 訴訟時效篇 101 夫妻共同債務篇 107 執行篇 119 涉刑篇 125 綜合篇 131 附錄# 民間借貸相關法律法規 179 參考文獻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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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122-32901-1
語種:漢文
開本:16
出版時間:2019-01-01
裝幀:平
頁數:205